长沙浏阳的张先生与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的一场民事诉讼近日落槌,法院判决湘雅二医院应赔偿张先生因该院诊疗行为产生的全部损失共计57万余元。
张先生身体并无任何不适,因常规体检发现“肝占位7天”,到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检查。医生怀疑是肝癌,但随后手术探查确认张先生只是患血管瘤、未见恶性肿瘤。尽管如此,医生仍对张先生进行了抗肿瘤治疗,在他腹部埋置了化疗泵,并切除了胆囊。此后,张先生遵照管床医生刘翔峰的医嘱,进行了三次化疗。一年多后,张先生只得切除部分肝脏,取出了化疗泵,后被鉴定为九级伤残。
2022年8月,刘翔峰在医疗过程中严重违法被查后,张先生意识到自己在湘雅二医院的诊治可能存在问题,遂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案一审宣判,判决已生效。目前,湘雅二院已履行判决赔偿款项。
2014年10月28日,时年45岁的张先生住进了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二病区。此前,他在浏阳老家医院做常规体检时,“发现肝占位7天”。来湘雅二医院后,医生对他的入院诊断为“肝占位性病变性质待定:肝癌?FNH?;肝脏,双肾多发囊肿”。
经一系列检查后,湘雅二医院拟对张先生行腹腔镜下肝肿块切除术,患者家属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同意手术。2014年10月30日,湘雅二医院对张先生行腹腔镜下肝肿块活检+门静脉化疗泵埋置术+胆囊切除术。手术中,右肝肿块进行病检,结果显示轻度异型,未见恶性肿瘤。家属表示拒绝肿块切除术,要求术中化疗,门静脉化疗泵埋置。术后,胆囊送检病理诊断为慢性胆囊炎,局部呈腺瘤样增生,胆囊颈切缘未见癌。
术后,张先生前往湘雅二医院进行三次化疗,总费用为14275.95元。几次化疗之后,张先生的肝脏严重受损,2016年4月18日,他住进了湖南省人民医院感染科治疗。同年4月26日,张先生在该院实施了腹腔镜右肝后叶切除术,同时去除腹壁化疗泵。此次术后,病理诊断为海绵状血管瘤,张先生住院治疗15天后出院,总费用59907.77元。
张先生未患癌却被切胆囊并埋置化疗泵进行三次化疗,湘雅二医院因此被判赔偿57万余元。张先生称,手术病历上有三个医生的签名,其中刘国利排在首位,其次是刘翔峰。官司胜诉后,他尝试联系刘国利寻求解释但未成功
2025-02-26 18:08:30患者未患癌却被切胆囊长沙浏阳的张先生与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的一场民事诉讼近日落槌,法院判决湘雅二医院赔偿张先生因诊疗行为产生的全部损失共计57万余元。张先生在常规体检中发现“肝占位7天”,前往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检查
2025-02-22 12:47:59患者未患癌被切胆囊医院被判赔超57万长沙浏阳的张先生与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的一场民事诉讼近日有了结果。法院判决湘雅二医院应对医生的诊疗过错负责,赔偿张先生因该院诊疗行为产生的全部损失共计57万余元,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2025-02-23 20:05:36媒体人评未患癌却被化疗致九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