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信息
报道称,据张女士介绍,2021年7月,两份保险都已交满十年,共计交了23万多元。当她打算把钱取出时,“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说是取不出来,还没到期,后来才知道,这份合同说是要到73年之后,也即2084年才能拿。这份合同当时没有给我的,三年之后才补给我”。
张女士提供的保险单显示,“保险期间”为73年,“交费期间”为10年,交费方式为年交。保险责任约定,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日生存的,公司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的30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保险单显示“保险期间”为73年
张女士称,她曾与信泰人寿相关工作人员协调,说很需要这笔钱,对方说以人道主义给15.6万元,加上之前已领取的7万元分红,共计22.7万元。但这笔钱低于自己十年来交的金额。
据报道,张女士拨通了当时的保险营销员华某某电话,
接电话的是对方的丈夫,其称不知情,其妻子之前在保险公司上班,已变成“植物人”五六年了,建议张女士去咨询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客服称,两个工作日内会回复相关处理结果。
12月4日,红星新闻从信泰人寿客服工作人员处了解到,保单承保后,工作人员曾向张女士进行电话回访,张女士清楚相关的条款、责任和义务。目前,张女士无法提供销售误导的证据,公司也无法向营销人员核实相关情况,
合同已生效13年,张女士要求全额退费,公司难以支持。
因此前双方调解未能达成一致,后续公司愿意配合再次调解。
律师解读:
分红险中途退保普遍损失本金一大半
建议保留投保时的录音或文字证据
何谓分红型保险?在法律上,张女士因保险期限提前退保的诉求是否合理?张女士所称的因保险营销员误导投保应如何维权?对此,红星新闻记者咨询了保险法律专业人士。
金华浦江的张大姐为儿子和女儿各购买了一份保险,10年间总共支付了23万多元。她表示,保险营销员告诉她交满10年就可以取钱,但最近发现保险期长达73年,直到2084年才能取出
2024-12-05 14:09:30保险公司回应23万保费60年后才能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