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工资被换成购物卡,这些购物卡只能在新田360广场郑州国贸店使用。然而,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这些购物卡受到了诸多限制,例如每月仅限1号购物,每次消费不能超过300元。有些人的购物卡金额高达几万甚至几十万元。
在新田360广场郑州国贸店,一些等待刷卡的消费者情绪较为激动。知情人士张女士表示,单位没有发放工资,而是给了购物卡,金额达到几十万元,但这些购物卡却无法正常使用。
12月2日,该商场的一名工作人员解释说,目前购物卡确实存在使用限制,只能在每月1号使用,并且每次消费总额控制在一定金额内,通常是每人每次一两千元。此外,每个月可以消费的商店有限制,具体名单会在一楼服务台公布,且只在线下公布,网上没有相关信息。工作人员建议大家每月1号过来慢慢消费,以避免因个人消费过多而影响其他人。
2023年6月,《都市报道》曾报道过类似事件,有消费者称工程款被抵换成96万元的购物卡,但在使用时处处受限。郑州市商务局市场秩序处工作人员表示,已接到多起相关投诉,并对商场进行了处罚,督促其增加可使用门店。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贞指出,购物卡属于法律上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公示或向购卡人提供单用途卡章程,并应购卡人要求签订购卡协议。若商场未遵循规定,没有公示相关信息,限制额度、门店和时间,则涉嫌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可能违法。
此外,企业以购物卡等非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也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消费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他们的工资被折换成购物卡,这种购物卡只能在新田360广场郑州国贸店使用。然而,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这些购物卡面临诸多限制,例如有时只能在每月1号使用,每次消费金额不能超过300元
2024-12-03 08:53:00女子工资被折换成购物卡总台财经调查,记者发现“烟卡”销售不只存在于线下商铺,线上也非常泛滥。在网络平台上,“烟卡”多以“呸呸卡”“轰轰卡”等名称呈现,且部分店铺标注“工厂直发”“正品卡有胶痕”来显示自家产品是真“烟卡”。
2024-12-02 10:53:16烟卡销售应严卡网上漏洞日前,拥有543.6万粉丝的前调查记者“理记”(本名张洋),在微博上连续公开举报江秋莲涉及欺诈、设立虚假形象及非法募捐的行为,吸引了广泛社会关注
2024-10-13 10:17:00律师解读“理记”质疑江秋莲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发生了一起涉案金额超过2000万元的购物卡诈骗案,十余名受害者向警方报案。嫌疑人李某已被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2024-10-22 22:46:00购物卡黄牛行骗败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