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遗产继承案件。富商朱某去世后留下遗嘱,将遗产留给婚外情对象黄某及其非婚生女儿朱某博。法院认定遗嘱中关于非婚生女的部分有效,但赠予黄某的部分因违反公序良俗无效,这部分遗产由婚生女朱某蕙和非婚生女朱某博进行法定继承。
最终法院判决,非婚生女朱某博继承遗嘱中的50%及另一部分的六成,总计80%的遗产;婚生女朱某蕙继承20%。此前在另一起诉讼中,朱某蕙已继承其母亲遗产761万余元,因此朱某的总遗产为名下资产减去这部分金额。
律师认为,此案与2001年的“公序良俗第一案”相似,认定遗嘱中赠予婚外情对象的部分无效合法合理。法律规定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有平等权利,非婚生子女也应有平等的继承权。
婚生女朱某蕙表示无法接受这一判决结果。她认为,自己母亲先于父亲去世且患有精神疾病,无法订立遗嘱,父亲的遗产中有部分来自母亲。她认为该判决让母亲的财产大部分流向伤害她的第三者及其子女。朱某蕙的代理律师表示,将向高院申请再审。
2024年6月,这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件在广东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为朱某的非婚生女朱某博和她的母亲黄某,被告则是朱某的婚生女朱某蕙。法庭上,黄某一方出示了朱某于2021年手写的遗嘱,内容是将其身后一切财产留给黄某及女儿朱某博。黄某希望法院判决朱某的遗产全部由原告继承。
朱某蕙则认为,父亲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并与黄某育有一女。母亲受此刺激出现精神疾病,之后几年里,她曾照料母亲,但后来母亲被父亲强行接走。母亲去世后,朱某蕙与父亲就母亲的遗产问题发生争执,经过多次诉讼,法院认定朱某蕙可以分得761万余元财产。朱某不服提起上诉,但在审理期间去世,上诉人变更为朱某博,二审维持原判。
近日,一场遗产继承官司在广东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富商朱某去世后,留下遗嘱将遗产留给婚外情对象黄某和非婚生女儿。
2024-11-28 17:17:43富商去世非婚生女继承总遗产80%近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遗产继承案件作出判决。富商朱某去世后留下的遗嘱中,将部分遗产留给婚外情对象黄某及非婚生女儿。法院认定,遗嘱中关于非婚生女儿的部分有效,但赠予黄某的部分因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
2024-11-26 19:56:00富商将遗产留给私生女6月27日晚,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一则公告,宣布其董事兼副总经理周文平先生因病不幸离世。公司对此深感悲痛,并向周文平先生的家人表达了诚挚的慰问
2024-06-29 10:10:55亿万富豪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