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盘龙临街商铺发生了一起较大户外招牌坠落事故,造成3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68.7万元。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户外招牌设施管理责任人未尽管理义务,运行管理长期缺失,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认真不负责,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
2024年7月22日21时59分,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金江路156号金康园综合楼一楼5家商铺的户外招牌设施坠落。目前,6名轻伤人员已出院,1名重症人员仍在医院治疗。遇难者和伤者的赔偿协议已经达成。
涉事建筑物为四层混凝土框架结构经营性用房,建筑面积5927平方米,产权人为刘泽民。事发时,金康园综合楼共有14家承租户经营。坠落的户外招牌最初由昆明三九济民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在2005年制作安装,之后经过多次流转和改装。2017年11月,刘泽民统一改造了该户外招牌,外挑尺寸加大至2.25米。2023年,相邻店铺装修时发现金属钢架锈蚀严重,但并未引起足够重视。
事故直接原因是户外招牌外挑尺寸过长致荷载增大,钢架支座及锚固螺栓长期处于抗拔承载能力极限状态附近,在风荷载及落水振动长期作用下,导致施工不规范的第二、第五锚固点锚栓松动形成间隙,最终丧失抗拔能力,锚固连接失效,继而发生户外招牌倾覆坠落。具体表现为钢架结构布置不规则,新旧构架共存,外加各种组件自重,增加了荷载,超出原支座的承载能力。
调查报告还指出,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存在严重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仅对基层巡查检查情况做统计,未见实际行动。截至事发前,昆明市城市管理局也未排查出重大隐患,行政处罚数据为零。房屋产权人刘泽民和房屋管理人徐健峰涉嫌犯罪,相关问题线索及材料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此外,盘龙区职能部门间的事故信息互通不畅,多部门在突发事件紧急信息报送工作中存在短板。一些领导干部对风险视而不见,错失了化解风险、避免事故发生的机会。在这起事故中,房东、店主、监管人员和单位层层失守,监管失控,导致历次整治虎头蛇尾,未能切断事故链。
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发布的《昆明盘龙临街商铺“7·22”较大户外招牌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指出,该事故是一起因户外招牌设施管理责任人未尽管理义务,运行管理长期缺失,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认真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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