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发布的《昆明盘龙临街商铺“7·22”较大户外招牌坠落事故调查报告》指出,该事故是一起因户外招牌设施管理责任人未尽管理义务,运行管理长期缺失,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认真不负责,造成安全隐患长期未得到整治而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4年7月22日21时59分,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街道金江路156号金康园综合楼一楼五家商铺户外招牌设施坠落,导致3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468.7万元。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于7月24日决定对该起事故查处进行挂牌督办。昆明市人民政府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事故现场勘查、取样、实测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试验和模拟计算分析显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户外招牌外挑尺寸过长导致荷载增大,钢架支座及锚固螺栓长期处于抗拔承载能力极限状态附近,在风荷载及落水振动长期作用下,施工不规范的第二、第五锚固点锚栓松动形成间隙,螺栓锈胀,最终丧失抗拔能力,锚固连接失效,导致户外招牌倾覆坠落。
调查报告还披露,事故涉及的相关单位(部门)在专项整治中敷衍了事,多次错过排查发现问题和消除隐患的机会,督促指导长期严重缺位。例如,联盟街道城管中队巡查检查“走过场”,未能发现户外招牌设施的安全隐患;盘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仅对基层巡查检查情况做统计,存在严重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未排查出重大隐患,行政处罚数据为零,落实行业安全监管不到位。
房屋产权人刘泽民和房屋管理人徐健峰涉嫌犯罪,相关问题线索及材料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刘泽民在整个出租经营过程中只租不管,未能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徐健峰则认为户外招牌安全管理事不关己,是承租户的责任。此外,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联盟街道、盘龙区及有关部门的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线索及相关材料,已移交昆明市纪委市监委审查调查组。
昆明盘龙临街商铺发生了一起因户外招牌设施管理责任人未尽管理义务,运行管理长期缺失,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认真不负责而导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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