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一项新政策,自2024年10月29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根据该政策,职工及其配偶购买本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时,购房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可以按照现行的提取政策提取住房公积金。
对于符合条件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职工,需支付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15%的首付款,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贷款额度计算等其他政策按本市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如果采用住房抵押担保方式,抵押值最高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5%。
此外,职工及其配偶在北京市或河北省购买自有住房且在天津市没有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记录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需要职工或配偶具备所购住房城市的户籍或在当地缴存住房公积金。
8月份以来,多地公积金政策迎来调整,尤其集中在一二线城市,旨在通过降低首付比例、提高贷款上限及允许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等方式刺激市场需求
2024-08-06 13:40:36降首付、提额度、支付首付款从5月18日起,湖北省内所有17个市州均已实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下调。调整细节为:5年以下(含5年)的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从2.6%降低到2.35%,而5年以上首套房则从3.1%调整至2.85%
2024-05-18 19:40:31湖北多地调整公积金贷款利率中国人民银行于5月17日发布公告,宣布自2024年5月18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将下调0.25个百分点
2024-05-19 08:01:57武汉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今日,“成都住房公积金”发布了关于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重要通知。根据相关政策文件及成都市最新经济数据,本次调整旨在确保公积金制度的顺利实施与职工权益
2024-07-17 07:49:45成都公积金缴存基数发生变化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5月11日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发布了关于优化租房提取政策的通知
2024-05-12 12:48:23石家庄公积金政策有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