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云南昆明市官渡区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10月16日,针对网上反映的昆明市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官渡区组织市场监管、教体、公安、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
关于学校食堂鲜猪肉片有异味和进口冻肉生产日期问题,长丰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10月13日委托云南采云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食材供货商。家长反映10月16日食堂鲜猪肉片有异味,经第三方专业机构检验,该批次鲜猪肉片挥发性盐基氮指标超出国家规定标准,判定为不合格。该批次鲜猪肉为当日宰杀,产地检疫证和“两证两章”齐全。但因运输及存储不当导致变质变臭。对于家长反映的食堂有“2015字样过期进口冻牛肉”问题,经调查,该批进口冻牛肉生产日期为2024年5月,保质期2年,包装标签上的“2015 SIF”字样为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编号,非生产日期。
在对学校食堂对外承包管理和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合法合规性的调查中发现,官渡区长丰学校是一所股份制民办完全中学,学校举办方为云南金诺教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办学。2024年8月,长丰学校委托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包经营食堂,但未按规定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备。学校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经营资质审查及管理不到位,存在“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问题,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学校校长未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未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具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许可内容仅为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两项,没有从事餐饮服务的资质,承办学校食堂属于经营项目发生变化,其未按照规定申请增加经营项目,不能作为承包食堂的主体。在食堂经营过程中,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进货查验及食品贮存管理不当。
针对上述问题,相关部门作出以下处置意见:对长丰学校举办者云南金诺教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学校法定代表人进行立案调查;依法依规免职处理长丰学校校长和学校法定代表人;责成长丰学校重组董事会,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落实学校领导陪餐制度,支持学生家长代表陪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条款,对长丰学校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处罚;市、区教育部门成立驻校工作专班,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对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云南润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46万元,并处以568万元处罚;对其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处罚。同时,责令食材供货商云南采云间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停止经营,接受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罚。
此外,由昆明市纪委监委提级督办,对相关部门和干部进行调查处理,目前已对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区教育体育局分管副局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作停职检查处理。官渡区表示,在本次校园食品安全事件中监督管理不力,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表示诚挚歉意。感谢家长、公众和媒体的监督,欢迎大家继续监督,官渡区将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举一反三、加强监管、改进工作,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并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10月19日晚,云南昆明市官渡区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针对10月16日网上反映的昆明市官渡区长丰学校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调查。官渡区组织市场监管、教体、公安、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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