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大米问题”,市委、市政府迅速响应群众实名举报,组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专项调查组。该小组由45名成员构成,分成6个作业小组,通过现场勘查、资料收集、票据审核、台账对比、人员问询及成品抽检等多维度手段,深入调查并妥善处理此事件。以下是调查的核心发现:
重庆粮食集团旗下的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粮食购销、存储与加工,同时承担酉阳县部分县级成品粮的储备任务。这些储备粮作为商品粮,企业拥有其所有权,并需遵循“常储常新”的原则,在保质期限内自主进行动态更新。民众关注的350吨大米系该公司2022年6月库存的县级成品粮之一部分。调查揭示,涉及销售的大米总量为116467.5公斤,均为合法的动态轮换商品粮。
调查结果显示,2022年5月至2024年4月期间,酉阳粮食公司销售了16221袋、总计116467.5公斤大米,原保质期皆为6个月。按照规定,企业腾装或分装大米时应基于操作时间重新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同时扣除已储存时长。然而,公司在动态轮换时,利用“桃源贡米”包装未扣除已存时长,不当延长了保质期标记。经逐一核验,这些大米实际保质期介于95天至176天之间,销售时均未超出原始保质期限。
其中,供应给部分学校的1215袋、23119.5公斤大米存在虚标保质期问题。学校依据日常消耗需求向公司订购,最长达10天配送一次。调查组详细比对了学校购入记录、使用情况及公司销售数据,确认所有大米均在原始保质期内使用完毕,未影响食用安全。
调查认定,酉阳粮食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构成了标注虚假保质期的违法行为。对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约62.74万元、罚款约690.10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段某某、冉某某、陈某某分别处以21.57万元、17.54万元、8.109万元的罚款。重庆粮食集团已对上述高管免职或降级处理,并将违纪违法线索转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办。
此通报由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0月14日发布。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大米问题”进行了详细调查,并公布结果。该事件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关注,为此组建了专项调查组,成员45人分为6个工作组,通过多种手段深入调查
2024-10-15 07:50:04大米虚标保质期卖学校企业罚690万针对“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大米问题”,市委、市政府迅速响应群众实名举报,组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专项调查组
2024-10-14 12:07:03大米虚标保质期卖学校近期,有网络反馈指出,重粮集团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某粮库存在将超出保质期限的应急大米更换包装,并标注新的生产日期后,供应给了当地的部分乡村学校
2024-10-12 13:30:00过期大米虚标保质期卖向学校4万多斤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0月12日发布的一则通报揭示了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在大米销售中存在的不法行为
2024-10-15 11:39:01虚标大米保质期公司被罚款690万重庆市场监管部门针对“酉阳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大米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发布了调查结果
2024-10-15 12:29:00粮企将过期大米卖乡村学校被罚690万10月10日,重庆酉阳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媒体报道的“过期大米被重新包装销售”事件作出回应。据称,重庆市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据举报信息启动了立案调查程序,承诺将依据调查结论,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处理该事件
2024-10-11 20:29:05公司被举报卖过期大米官方已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