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传良,男,1963年9月27日出生于黑龙江省鸡西市,公民身份号码23030419630927423X,汉族,硕士研究生文化,鸡西市财政局原局长、鸡西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鸡西市原副市长、鹤岗市原副市长。
因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于2020年7月10日被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同年9月20日被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李传良于2018年11月15日逃匿境外,2020年12月1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对其发布通缉令。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没收犯罪嫌疑人李传良违法所得申请一案,本院经审查认为,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李传良实施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犯罪,犯罪地在黑龙江省鸡西市,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将没收犯罪嫌疑人李传良违法所得申请一案交由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申请,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规定,于2024年9月29日立案受理。
10月11日,《人民法院报》整版发布了关于李传良贪腐案件的公告
2024-10-14 13:26:33外逃官员违法所得报纸整版放不下翻阅2024年10月11日的人民法院报时,我注意到一条饶有趣味的公告
2024-10-14 14:13:00副市长违法所得填满报纸整版四年之后,李传良贪腐案件迎来新动态。10月11日,《人民法院报》以整版篇幅发布了牡丹江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该案件的公告
2024-10-14 13:23:14外逃副市长李传良违法所得被申请没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于10月11日公布,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台盟中央前常务副主席李钺锋因严重职务违法行为,经中共中央批准,已由国家监委启动立案调查
2024-10-11 18:46:00李钺锋被开除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