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逃官员违法所得报纸整版放不下
10月11日,《人民法院报》整版发布了关于李传良贪腐案件的公告。公告揭示,该案件涉及资产总额超过31亿元,李传良利用这些非法所得投资到自己掌控的公司和项目中,投资领域涵盖土地开发、房地产建设、工程等多个方面,同时也用于购置房产、车辆、土地及设备等。案发后,执法机关扣押冻结的资金达到14亿余元,查封房产1021处,土地及滩涂27宗,林地8宗,扣押汽车38辆及机械设备10台。
公告还透露,牡丹江市检察院提请没收李传良违法所得的案件,经牡丹江中院审查确认,李传良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及滥用职权等犯罪行为,鉴于犯罪地点在黑龙江省鸡西市,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检察院的指定,此案由牡丹江市检察院申请,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条款,于2024年9月29日正式立案。
李传良,1963年9月27日出生在黑龙江省鸡西市,曾任鸡西市财政局局长、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鸡西市副市长及鹤岗市副市长等职。2020年7月10日,他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和滥用职权罪被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并于同年9月20日被批准逮捕。2018年11月15日,李传良出逃国外,直至2020年12月1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对其发布通缉令。
此外,公告提醒李传良的亲属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可在公告规定的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牡丹江中院申请参与诉讼或委托律师代理,参与诉讼需提供与李传良关系的证明或对被没收财产享有权益的证据。未按要求申报权利者,可能会面临法律上的不利后果。公告期满后,法院将依法进行审理。
翻阅2024年10月11日的人民法院报时,我注意到一条饶有趣味的公告
2024-10-14 14:13:00副市长违法所得填满报纸整版四年之后,李传良贪腐案件迎来新动态。10月11日,《人民法院报》以整版篇幅发布了牡丹江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该案件的公告
2024-10-14 13:23:14外逃副市长李传良违法所得被申请没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于10月11日公布,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台盟中央前常务副主席李钺锋因严重职务违法行为,经中共中央批准,已由国家监委启动立案调查
2024-10-11 18:46:00李钺锋被开除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