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审理认为,此案中,近半年来原告在涉案电商平台生成87笔退货售后订单,其中有77笔手机退货售后订单,结合日常生活经验判断,这样的高退货率的确不合常理。庭审中,原告称其购买手机后又退货系试用新机,发现手机不符合其需求才进行退货。然而,试用行为可以通过线下实体店测试、查阅商品详情等方式完成。原告频繁购买及退货的行为明显不符合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违反了用户与平台间的协议。
法院认为,虽然法律规定网络购物的消费者享有依法退货的权利,但原告在半年内多次购买后退货的行为,反映出原告在购物时未能尽到谨慎义务,在行使退货权利时又过于随意,不合理地增加了企业和社会的经营成本,扰乱了平台正常的交易秩序,有悖法律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违反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属于对自身权利的滥用。因此,对于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路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原被告均未上诉。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高雅认为,本案中,原告路先生半年来在涉案平台频繁下单后退货,退款比例过高,属于利用无理由退货规则扰乱平台正常经营秩序的情况,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了对自身权利的滥用,因此平台拒绝原告“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售后申请不违反相关规定。当消费者滥用反悔权、可能损害经营者和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时,则应为自己的不诚信行为买单。
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一起网络购物纠纷案件,原告就4台手机申请“七日无理由退货”被电商平台拒绝,将手机二手转卖后要求平台赔偿差价损失。
2024-08-09 17:17:52男子滥用七天无理由半年退货手机77次近期,北京互联网法院处理了一桩网购争议案件。案件中,一名消费者试图为4部手机申请“七日无理由退货”,但遭到了电商拒绝。随后,该消费者将这些手机转售,并向平台索赔转售产生的差价
2024-08-10 11:03:56男子半年内无理由退77次手机近日,浙江金华一家网店店主反映,黑龙江某高校多名学生网购衣服穿过之后,400多件裙子遭集体退货退款。
2024-06-12 16:15:32消费者无理由退货权不应该被滥用王先生于7月20日在天猫Montblanc万宝龙官方旗舰店购买了一支价值5500元的大班系列钢笔。收到商品后,他发现笔迹比预期的粗,遂决定申请7天无理由退货
2024-08-02 11:27:265500元网购钢笔申请无理由退货被拒在微信购物场景中,消费者与商家对于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的理解存在差异。具体事例中,吴女士5月6日经由微信朋友圈向好友购买了一双鞋,收货试穿后于5月8日提出退货请求,因商家只同意换货而未能达成一致
2024-05-27 10:15:26朋友圈购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