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改正措施决定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文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全文简称“广东证监局”)《关于对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宣瑞国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24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责令改正措施的内容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宣瑞国:
2024年5月,我局向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华铁或公司)、宣瑞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12号)。根据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2019年至2022年,ST华铁与其实际控制人宣瑞国控制的相关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尚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余额(含本金及利息合计)133,785.89万元。根据公司公告,截至2024年4月29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现金方式累计仅归还占用资金10,954.94万元。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二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对ST华铁、宣瑞国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ST华铁应采取积极措施清收全部被占用的资金,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宣瑞国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筹措偿还占用ST华铁的资金。你们应认真汲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所有占用资金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并在整改完成后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实现真整改、全面整改。
中泰化学在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与相关责任人于5月17日接到了新疆证监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05-18 11:21:40中泰化学: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5月20日,金融界平台上,一位投资者向ST峡创提出疑问:公司董秘曾多次强调不会出现ST状况,为何现状如此突然?对此,ST峡创回应称,公司在2024年5月10日接到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4-05-21 08:09:34ST峡创: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6月7日,ST华铁及其高层管理人员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发出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4-06-08 15:19:23ST华铁收证监局警示函*ST同达5月28日公告,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6月5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6月26日。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整理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2024-05-29 07:51:41*ST同达: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