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而选择离婚。原告张某和被告李某于2004年相识,并于2007年登记结婚,他们共同育有两个女儿。然而,随着时间推移,两人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最终导致了分居,并最终选择离婚。
原告在离婚诉讼中提出了几项请求,其中包括要求法院判决离婚,要求自己抚养两个女儿,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包括被告妻子父母所赠的房产。然而,法院最终作出的判决却未能满足原告的所有请求。根据灞桥区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原被告离婚,两个女儿由原被告自行抚养,直至两个女儿独立生活。而原告要求分割被告妻子父母所赠房产的请求则被驳回。
这一判决背后反映了法院对于财产分割案件中的一些重要原则和法律规定的理解和运用。首先,法院认为被告妻子父母所赠的房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不应该被纳入到财产分割的范围之内。其次,法院考虑到双方的女儿尚未成年,因此判决由原被告自行抚养直至孩子独立生活。
近日,一起离婚案件的被告为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法官张华明送来锦旗,上书“秉公执法伸正义,清廉法官解民忧”,以表谢意。
2024-05-09 09:49:57男子离婚要求分割女方父母所赠房产原标题:夫妻离婚要求分割两孩子26万元压岁钱,法院:驳回,归孩子每逢过年,小孩子们最开心的就是拿到压岁钱,部分父母会将压岁钱开户存进银行。
2024-02-21 11:03:31夫妻离婚要求分割孩子压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