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裁判文书网于4月24日公示了一起涉及“受贿罪、行贿罪”的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李某某因犯受贿罪、行贿罪,被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人民币五十万元罚金。李某某实为原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长龙。判决书详细揭示了李长龙的行贿、受贿行径,包括其在任县财政局副局长期间,为谋求晋升向时任县委书记贿赂10万美元,短短三个月后便升任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判决书中记录,李长龙在2013年1月及2014年1月,为谋取职务提升,两次向当时汪清县县委书记王某(另案处理)行贿,金额分别为1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2.691万元)和10万元人民币。值得注意的是,李长龙在2010年10月任职汪清县财政局副局长,至2013年4月晋升为汪清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此次升迁与他向县委书记王某行贿10万美元的时间间隔仅为三个月。
在受贿犯罪事实方面,李长龙自2014年1月至2023年3月,利用担任汪清县财政局局长、汪清县政府副县长、延边州财政局副局长等职务之便,在财政资金拨付、工程项目承接、补助资金发放等方面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总计折合人民币482.5327万元。判决书列举了12起具体的受贿事实,主要表现为为相关企业承揽工程提供资金拨付、项目承接等方面的便利,受贿金额从数万元至数十万元乃至上百万元不等,其中还包括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房产的方式受贿。
李长龙系被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行贿事实,并主动交代了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事实。案发后,他已退缴全部赃款。在案件审理期间,李长龙提供了足额财产担保其罚金刑执行。延边州某委员会已扣押其上交的违法所得人民币482.5327万元。
4月24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示了一份关于“受贿罪、行贿罪”的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李某某因犯受贿罪、行贿罪,被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以人民币五十万元罚金
2024-04-26 16:04:00财政局副局长行贿4月24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示了一份涉及“受贿罪、行贿罪”的一审刑事判决书。被告人李某某,因犯受贿罪、行贿罪,两罪并罚,被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2024-04-27 13:38:34副局长向县委书记行贿10万美元后转正足坛反腐风暴持续升级,最新进展牵动人心。5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现年67岁的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苟仲文,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
2024-05-31 09:03:56苟仲文卸任3个月后足坛反腐启动原标题:兄弟官员同日被查,均担任局长3月21日18时20分许,微信公众号“廉洁江西”发布消息称,上饶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周荣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
2024-03-22 13:23:30江西一对亲兄弟局长同日宣告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