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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孤儿纳入保障“事实孤儿”如何摆脱救助之困(2)

事实孤儿纳入保障“事实孤儿”如何摆脱救助之困(2)
2019-12-26 11:11:36 检察日报正义网

“我们吃的菜都是自己种的,每个月只要买20斤米,吃得饱就行。”彭奶奶说起以前的生活,

“田静是我家小儿子在路边捡到的,那个时候就想着不管多苦,也要把孩子养大。

靠着低保和做些农活,彭奶奶一家人将田静养大。几年前,田静养父去世后,困难的家庭条件让田静一度想退学。

“她自尊心很强的,有困难很少开口讲。”土寨村村干部告诉记者。

“2014年,我们在调查走访中发现田静的情况符合孤儿救助条件,就向日兴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按照国家政策及时为田静办理捡养手续,现在,田静每个月能领到900元的国家救济金。

”仪陇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刘歆告诉记者。

“有了这笔钱,娃娃上大学的学费就解决了。

”彭奶奶告诉记者,田静的梦想是当一名美术老师,教孩子们学画画。

“数量庞大、不能享受国家救济、生活极度困难是仪陇县‘事实孤儿’的三个特点。

仪陇县检察院检察长唐蔚告诉记者,2014年通过初步摸排走访发现的“事实孤儿”就有上百人,随着摸排工作的深入开展,该院不断尝试发挥检察职能、通过司法途径帮助“事实孤儿”解决身份问题。截至目前,

该院已经救助过218名“事实孤儿”。

摸石过河:探索一条符合仪陇实际的路子

“我们着手开展‘事实孤儿’司法救助工作时,国内并没有可借鉴的经验。

多次尝试,不断探索总结,最终摸索出了一条符合仪陇实际的路子。”唐蔚告诉记者。

据了解,“事实孤儿”的法律认定必须具有公安机关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法院出具的父母宣告死亡或失踪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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