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更多页面 > 正文

违反打击洗钱条例!摩根大通香港被罚1250万港币(2)

2018-12-29 09:06:38      参与评论()人

(c) 识辨及处理不遵守相关规定的电传转账。该规定要求在附随有关电传转账的信息或付款表格内须要包括汇款人的姓名或名称。JPMorgan Hong Kong进行了数宗汇出电传转账,而没有在有关的SWIFT信息(注5)中包括汇款人的姓名或名称。

在决定上述的纪律处分行动时,金融管理专员已考虑所有有关情况及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a)调查结果的严重性,包括违反《打击洗钱条例》附表2第19条下有关设立及维持有效措施的规定;

(b) 需要向JPMorgan Hong Kong及业界传递明确的阻吓讯息,以表明有效管控及措施在应付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方面的重要性;

(c) JPMorgan Hong Kong自行找出及报告若干缺失,并就这些缺失采取积极及广泛的补救工作,以及在得悉金管局所指出的违反及其他缺失后采取补救措施。JPMorgan Hong Kong已加强其管控措施,以防止同类违反再发生;及

(d) JPMorgan Hong Kong过往并无遭受与《打击洗钱条例》有关的纪律处分的纪录,并在金管局调查及执法程序中表现合作。

金管局助理总裁(法规及打击清洗黑钱)朱立翘女士表示:「这个案涉及数个主要管控范畴的缺失,包括客户尽职审查、定期复核客户尽职审查资料,以及电传转账等方面,主要由于管控措施失效,以致违反数条《打击洗钱条例》下指明的条文。银行必须设立有效措施,以履行其在《打击洗钱条例》下的责任。相关措施使银行能在顾及其业务性质、规模及复杂程度的情况下,识别、了解及减低风险。银行应参阅金管局提供的各项指引及资源,包括《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认可机构适用)(https://www.hkma.gov.hk/chi/key-functions/banking-stability/aml-cft.shtml)。

有关连结:纪律处分行动声明

关键词:

相关报道: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