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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买方卖方两头忽悠诈骗20余万元:先付款后发货(2)

2018-12-05 10:49:52  正义网-检察日报    参与评论()人

送走姜某后,王某便在网上搜寻。10月29日,他发现湖北谷城某棉织公司生产的坯布和河南某印染厂所需的坯布规格相同,便决定从该公司下手。

谎称熟人介绍,骗取厂家发货

为了骗取谷城某棉织公司信任,王某在网上搜寻了该公司的经营销售情况和联系人情况,在掌握了谷城某棉织公司与河南A印染厂有业务往来、与山东张某关系较好的信息后,10月29日上午11时,王某以山东临沂某贸易公司经理名义给谷城某棉织公司经理陈某打电话,说自己是通过张某介绍得知陈某所在的公司生产了一批坯布,而自己刚好急需一批规格相同的布匹,烦请陈某帮忙,并说请陈某放心,保证“付款卸货”。

陈某接到王某的电话后,觉得是自己的好友介绍,便同王某谈了起来。在交谈中,王某有意提到河南A印染厂以取得陈某的信任。几经交谈后,他们约定了买卖坯布的数量为1.5万米、价格为5.2元/米、送货地点为河南A印染厂、到货时间为次日上午9时许。

陈某觉得王某是自己的朋友介绍,送货地点又是之前的老客户所在地,且以前通过类似方式联系买卖的也不少,就没有让王某交付订金。当晚6时,陈某找了运货司机和货车,讲好价格后,他便让司机将1.5万米坯布送往约定地点,并交代说应收回货款为7.8万元,必须“付款卸货”。

更换交货地点,骗得货款后消失

10月30日上午9时许,司机将坯布送到指定地点后给陈某打电话,让陈某联系王某前来接货。陈某给王某打通电话后,王某以“会计不在家结不成账”为由要求陈某将货送到另外一个场地交货并结账,并以“为了联系方便”为由要了送货司机的手机号码。信以为真的陈某只好又安排司机将货送到了另一地点——河南某印染厂。

王某看到陈某已经“上钩”,为了尽快获取货款,他赶紧通过网络平台同姜某联系,说货马上就到,请验货付款,并将送货司机的电话号码告诉了姜某。姜某打通送货司机的电话后,带人查验了货。为履行“货到付款”的合同协议,姜某就将5万余元分两次转给了王某。一切完备后,姜某带人前往卸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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