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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点好处费就能办公租房?有公章合同也可能是诈骗(3)

2018-11-25 07:30:00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近日,上述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诈骗罪,均被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莫轻信他人

上述案件中,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其实互相都不了解,不过是通过熟人介绍认识,便轻信了对方的身份和能力,踏入了对方设计的骗局。由于看到对方拿出了所谓的公章和合同,受害人更是一度对骗子深信不疑。

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表示,综合3起案件,受害人都是通过人传人,甚至微信朋友圈的方式接触到嫌疑人,对嫌疑人的身份也只是道听途说,并没有真正了解,在交流过程中,也从未想到要核实对方身份。

实际上,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一律实行公开评分或公开摇号选房的办法,程序严密,没有人为操作的空间,申请审核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群众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时,除按相关规定如实提交申请资料外,无需由本人提供房产信息等证明,申请群众的住房、车辆等信息情况由县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统一负责核查;作为政府的民生工程,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一直由各县区政府主导组织实施,决不会允许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介入;最后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归政府所有,严禁转租、转借、出售、赠与、继承。

此外,学生转学、就业入职,也都没有犯罪嫌疑人所说的那样容易办理。

检察官提醒,在实际生活中,想要找工作、入学的市民,还是要选择正规的途径,不要抱有投机钻空子的心理,正规单位的入学、招聘都是公开透明的,如果有人声称可以私下办理,只要多留心,到这些单位咨询一下,谎言很容易就会被揭穿,碰到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时,还是应该多怀疑一点,以免踏入不法分子的陷阱。另外,一旦发现被骗,应当第一时间报警,并注意搜集保存相关的证据,如转账凭据、付款收据、聊天记录等等。

总之一句话,切莫轻信他人言,依法依规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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