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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点好处费就能办公租房?有公章合同也可能是诈骗

2018-11-25 07:30:00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有公章有合同也可能是诈骗

本报记者 周宵鹏 本报通讯员 顾艳丽

掏点好处费就能获得公租房,心动不心动?托人找工作,看到加盖公章的合同,相信不相信?为了让受害人落入陷阱,骗子精心打造所谓“手续齐全”的公租房、送上门的转学指标、事业单位的“铁饭碗”,其实都是换汤不换药的诈骗手段。

近期,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接连批捕三起诈骗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利用受害人求学、求职等心理炮制虚假文书,升级诈骗手段,提醒群众敲响防骗警钟。

天上掉馅饼

一个偶然的机会,张家口市民李女士通过朋友得知,只需付出一笔好处费,一位神通广大的“刘哥”就能给帮助办理一套公租房。在高房价的今天,想到公租房所带来的利益,李女士心动了。

经过几次接触,2017年3月,在“刘哥”位于张家口市某写字楼的办公室,李女士将8万元现金交给对方,“刘哥”则许诺将尽快为其办理一套位于该市桥东区某小区的公租房,还给了李女士一份公租房合同,看合同上加盖了“公章”,李女士更为放心,一心等待房屋到手。

想吃冰天上就下雹子。像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被好几位市民碰到了。

今年7月初的一天,张女士在接孩子放学的路上遇到了孟某。孟某是一家饭店的服务员,之前张女士经常光顾,一来二去,两人便熟络起来。俩人一见面就聊起来孩子上学的事情。

“你们孩子不准备转学?我认识某小学的领导,手里有转学指标,正在帮人办转学。”孟某对张女士说。

听到这话,为了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条件,张女士赶紧拜托孟某帮忙为自己的孩子办理某小学的转学。之后一周的时间里,孟某分别以交纳转学费、打点费、请吃饭等理由,多次向张女士索要9000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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