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11月19日,淮南市寿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寿县寿春镇花园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何文俭涉嫌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贪污罪、职务侵占罪、行贿罪一案。
挪用公款四百余万元从事营利活动
检方指控,被告人何文俭在担任寿县寿春镇花园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在协助政府发放征地补偿款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242万元,用于个人以及他人经营活动。其中,2011年6月13日,花园村报账员兼文书袁某(另案处理)从寿春镇新城区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领取630万元现金支票用于发放花园村花园组征地补偿款。在发放上述630万元征地补偿款过程中,何文俭分别于2011年6月15日和7月29日为帮助时任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寿州信用社主任陶某提高业绩,完成存款任务,将共计90万元征地补偿款存入陶某个人银行账户;2011年7月28日,又从征地补偿款中取出20万元,用于其个人所经营的电器销售公司经营使用。事后,何文俭将上述钱款陆续归还,用于发放征地补偿款。
2009年12月23日,何文俭以时任寿县寿春镇镇长洪某(另案处理)签批同意的借条,从寿春镇新城区建设征地办公室借款200万元,用于自己开设的电器销售公司验资使用。验资过后,将该200万元归还。此外,何文俭还挪用花园村老村部拆迁补偿资金24万余元,用于电器销售公司经营活动。
侵吞征地补偿款和集体资金20余万元
起诉书显示,2007年左右,花园村花园组土地被县政府征收,其中包括何文俭及其哥哥的两户土地。因花园组村民对土地补偿款分配方案不满,土地补偿款未能顺利发放到位。直至2012年,花园组以土地二轮承包分地人口均分为补偿款分配方式,按人均5万余元的标准进行发放,结算时将之前已发放的补偿款扣除。何文俭在最终发放土地补偿款时,少扣除自己已经领取的13万余元土地补偿款,并占为己有。
2010年,花园村实施2009年度“一事一议”项目边岗安置小区水泥路及下水道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何文俭安排吴某仅建设小区内水泥路工程,未实际施工下水道工程,但仍列入工程施工量。2011年3月,该项目的财政奖补资金10.6万元拨入寿春镇财政分局“一事一议”财政专户,后以工程款和质保金拨付,由吴某领取。按照何文俭安排,吴某将其中7万元交给何文俭。
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7万元
起诉书显示,2007年,何文俭在承包经营寿春镇明珠大道停车场期间,在停车场内私建房屋。该停车场在2012年被拆除,何文俭所建房屋按照规定属于违章建筑,不符合补偿条件,但何文俭经过时任寿县寿春镇党委书记张某同意和安排,非法获得了原属寿春镇政府所有的20间房屋补偿款52万余元。同时,经张某同意,免去了何文俭5年间的停车场承包费24万元。2012年底,何文俭为了感谢张某帮助,先后向其送去累计7万元现金。
检察机关认为,何文俭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他人挪用征地补偿等公款442万元和集体资金24万余元,用于其个人及他人进行营利活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侵吞征地补偿款13万余元和集体资金7万元,同时,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7万元,数额较大,应当以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贪污罪、职务侵占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记者陈成)
原标题:会计挪用公款打赏930万女主播们应退钱 对于打赏应严格根据《刑法》,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从做顺水人情开始,为利息铤而走险 江苏扬中一名税收管理员挪用公款6795万元被判刑 张莉莉 赵莉 公诉人在法庭上指控犯罪 42岁的陈某原本拥有令人羡慕的生活:工作稳定,家庭美满,孩子乖巧懂事
8月31日,向记者谈起因挪用公款帮助其女完成储蓄任务被判刑的县旅发委原主任、县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旅投公司)原总经理丁永亮,江西省修水县旅发委不少干部禁不住扼腕叹息
最近,浙江嘉兴警方抓获了一名在外潜逃了十年的逃犯,陈某。十年前,他贪图享乐,竟然挪用公司货款70多万元,在夜场消费。被发现后,他就开始了东躲西藏的逃亡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