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沉迷夜场男子挪用71万公款逃亡10年终被抓)
最近,浙江嘉兴警方抓获了一名在外潜逃了十年的逃犯,陈某。十年前,他贪图享乐,竟然挪用公司货款70多万元,在夜场消费。被发现后,他就开始了东躲西藏的逃亡生活。
2006年的时候,二十出头陈某在朋友的介绍下,进了嘉兴一家电子公司做销售。因为工作原因,经常要请客吃饭,还会去一些高级会所。这对刚刚进入社会的陈某来说,诱惑力太大了。有时候,一晚上就要消费几千甚至上万块,陈某渐渐喜欢上了这种感觉。
记者:喜欢这种场所什么呢?
嫌疑人陈某:就是那种高高在上这种感觉。
但是陈某当时一年的收入只有三万块,根本支撑不起这样的消费。不过在跑业务的时候,他都会收到提前支付的一些预付款,还都是现金。这就让陈某动起了歪脑筋,借着招待客户的名义,大大方方地用了这些钱。
嘉兴经开公安分局塘汇派出所民警刘利伟解释:“他就是泡酒吧,有的时候酒喝多了,甚至在酒吧里会说今天我包场所有的酒都我来买。甚至在酒吧里面一晚上消费三四万。”
原标题:会计挪用公款打赏930万女主播们应退钱 对于打赏应严格根据《刑法》,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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