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简称电动车)
是很多人出行的必备交通工具
但是电动车有很多安全隐患
也是需要我们时刻警醒的
否则可能会付出生命的代价
2016年8月11日,南宁市兴宁区一居民楼发生火灾,现场烧毁电动自行车8辆、摩托车3辆、自行车1辆及部分生活用品等,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谢某及儿子、女儿一家3口人丧命 。
而火灾却是改装电动车在充电时起火 所致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日前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
21岁女孩詹某作为电动车使用人
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担责80%
赔偿160.97万元
自建居民楼房东梁某
因未设置必要消防设施
担责20%,赔偿37.24万元
事件回顾:
改装车充电起火致一家3人丧命
邓某一家四口在南宁长堽路四里一自建居民房里租房居住。2016年8月11日,邓某像往常一样早早外出卖货,妻子谢某带着一对儿女正在酣睡,悲剧却在此时悄悄降临......
发生火灾后,当事楼房被警方封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