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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比特币具财产属性受法律保护 深圳仲裁填补司法判例空白

确认比特币具财产属性受法律保护 深圳仲裁填补司法判例空白
2018-11-05 06:25:00 法制日报

确认比特币具财产属性受法律保护 深圳仲裁填补司法判例空白

□ 本报记者 张维

近日,由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起案件,因为承认了国内比特币具有财产属性,受法律保护,引起了业内广泛关注,并被认为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现有司法判例的空白,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该裁决认为,虽然监管部门禁止ICO活动和虚拟货币交易,提醒投资者应该有效防范风险,但从未断定个人比特币交易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国内法律法规,比特币不具有货币职能,但是这并不妨碍其属于数字资产,可作为交付对象。

“这一案件首次对比特币法律属性以及比特币交易合同的有效性作出认定,具有标杆意义。”广西民族大学华南区块链大数据法治战略研究院院长、二级教授齐爱民日前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齐爱民指出,自中本聪于2008年11月1日发表《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以来,距今刚好十年。在这十年中,比特币价格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增长,同时带动了以太坊等其他数字货币的产生,成为资本涌入的热土。与此同时,对于比特币的监管以及由此引发的法定数字货币发行问题,全球各国也并未形成一致看法。

中国于2017年出台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否定了比特币的货币属性,并全面禁止了ICO活动。在法律层面,民法总则第127条关于“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的规定尚无进一步界定。“因此,比特币法律属性和交易合同的有效性有待明确。”齐爱民说。

合同是否违法

这是一起由股权转让引发的争议。与一般股权转让案件所不同的是,它被划入了新类型案件,因为争议标的涉及BTC(比特币)、BCH(比特币现金)和BCD(比特币钻石)此类特殊类型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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