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存房养老”是否更容易推行
张海英
近日,广东相关金融机构和养老机构分别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正式在广东地区推出“存房+养老”的养老新模式。老人或子女可以将房子存在银行,获得一次性或分期资金;银行则会给存房老人推荐符合条件的合作机构养老公寓,利用“存房”资金及资产管理收益支付养老公寓费用。
数据显示,2016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已经突破2.3亿,在总人口中占比16.7%。预计到2030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超过3.5亿,在总人口中占比25%。随着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如何围绕房子养老,成为各界高度瞩目的一个现实课题。
之前已经推出“以房养老”,而今又新现“存房养老”,这两种养老模式都紧紧围绕房子,不免有人把两者进行比较,或者从“以房养老”的实践情况来推测“存房养老”的发展前景。而这两种养老模式各有特点,不但操作模式不同,而且参与机构也不相同,但从老人的角度、市场的角度来分析,“存房养老”似乎更有需求。
这是因为,相比“以房养老”,“存房养老”能打消老人部分顾虑。比如,根据“以房养老”政策,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将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这意味着老人不能处置自己房子,也不能留给自己的子女。而“存房养老”由于不涉及产权转移、房产抵押,那么老人最后可自由处置房产。
据悉,“以房养老”推出4年来,试点地区仅有不到百户承保,可见老人积极性不太高,据说主要原因是因为老人将房产留给子女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要想改变这种观念确实不易。而“存房养老”则比较符合老人的传统观念。从这个角度讲,“存房养老”相对而言可能会受到老人欢迎。
新华社北京7月4日电 题:“以房养老”保险缘何遇冷? 新华社记者谭谟晓、王淑娟 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住在家里,每月就可以领取不低的养老金……这样的老年生活听上去是不是很惬意?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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