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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个体代购商家偷逃税伎俩:惯用“人肉”方式(6)

2018-10-16 06:36:00    法制日报  参与评论()人

对于是否不用交税,对方称,“我们这种方式也是需要交税的,但是我们有优惠政策可以不用交那么多税”。

杜绝个人代购行为

因为天气原因,飞机晚点3小时降落仁川机场,九月份已经四次来韩国的花花(化名)直奔乐天,但是因为迟到,预定好的货已经被别人拿走了。

像花花这种全职代购者不在少数,“年入百万”都是拿命在拼:每天免税店还没关门就开始排队,一直排到第二天早上免税店开门。

9月19日,国内知名电商智库——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2018年(上)中国跨境电商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2018上半年中国跨境进口电商交易规模达1.03万亿元,同比增长19.4%,预计2018全年将达到1.9万亿元。截至2018年6月底,我国经常进行跨境网购的用户达7500万人,人数大幅度增长。预计到2018年底用户数量将达8800万人。

不过,在花花看来,“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楼将塌”,年入百万元的高光时刻终将逝去。

法律界普遍认为,新颁布的电子商务法释放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提高准入门槛,杜绝个人代购行为。

野蛮生长的个人代购,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也给国家造成了重大损失。除了在进关的时候偷逃关税,在交易完成后也几乎没有代购者会申报个人所得税,由此完成二次逃税。

此次立法重申了依法缴税的重要性,但这并不是今天才有的。一直以来,海关和税务部门都在严厉打击代购中的偷税漏税行为。

据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文华介绍,上述规定意味着个人网店、微店和职业代购等,只要是从事具有互联网领域等信息网络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这一经营性质的主体,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因此也将受该法律约束,在电子商务法施行后都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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