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为海外商户代购产品直邮至境内。代购商户的主体在海外,通常为留学生。当消费者下单后,海外代购在当地采购。产品寄回境内有两种模式:一是直接将产品从海外邮寄给消费者;二是先把产品寄到境内仓库,然后转发给消费者。不管哪种方式,产品通过邮政渠道入境,若被查验,将会按照行邮税的方式征税。
第二种是代购商户到境外采购商品并带到境内,通过电商平台和社交渠道销售。代购商户的主体在境内,通常活跃在微信朋友圈。这类代购商户会采集用户的需求,并按照用户需求到境外采购相应的产品并带回来,再把产品发货给消费者。在带着采购产品入境时,若被查验,也会按照行邮税的方式征税。
第三种是代购商户直接从分销商采购商品。代购主体在境内,销售渠道涵盖社交平台和淘宝等电商平台,货源则是境内外的分销商。当产品在境外分销商采购,就需要把产品从海外先邮寄到境内然后再销售,这里采取行邮税的方式征税。当产品在境内分销商采购时,代购商户并不需直接承担进口税项。当然,从境内分销商采购商品时,其产品真伪性查核就更为困难。
一位进口电商从业者认为,代购行业在税务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代购利用了行邮税查验率的漏洞将个人自用商品先进口到境内,再销售给消费者。
“如果这种依靠查验率漏洞进口的产品量特别大,这无疑是将个人自用渠道当作商用。当代购者依法登记后,这种行为就会暴露在大家眼底。执法人员有权让代购者依法缴税。”上述从业者说。
惯用“人肉”方式逃税
通过介绍,记者联系到了一位在台湾金门开出租车的祁小姐,她告诉记者:“金门这边因为方便,还有小三通来回金厦也方便的原因,很多住在厦门、漳州、泉州的居民会经常跑过来,他们早上过来买东西晚上就可以回去,或者住一个晚上再回去。周末和大陆的法定假日时,人数尤其多。一夜之间甚至多了好多日本药妆店”。
“最后3个月,且买且珍惜吧。”10月2日,来自江西南昌市的李萌初在朋友圈里发出这样一条消息。作为一名在澳大利亚读书的中国留学生,为了赚点零花钱,她在留学第二年加入了代购一族
患者代购药被刑拘 有4年抗癌经历的翟一平没有想到,他会因代购抗癌药失去人身自由。2018年7月25日,翟一平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刑拘,现羁押在上海市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