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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明星楼盘被查 法院查封的房子为何又被销售?

2018-08-24 11:53:07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三亚不动产交易中心综合科一位姓李的科长表示,以现房销售来说,一般购房人所依据的房屋所有权证,即俗称的“大证”发放,也不受查封、抵押情况的限制,“证明这个房子已经办理了首次登记,说明符合规划、竣工验收了。如果有合同,可以办理转移。不过有权利限制:一是没查封,二是没抵押。老百姓不知情并不代表他(申请)的权利不存在。”

政策被指存漏洞:购房人不主动查询不会知道抵押查封情况

这位李科长还表示,房产在不同时期被法院查封,只在国土及住建系统内进行登记,购房人不主动查询,是无法得知相应情况的。就目前半山半岛及半岛蓝湾的部分购房者遭遇而言,即使在签订合同前查询到房屋没有抵押查封的情况,也很有可能在签订合同到网签备案这段时期内,被恶意欺骗。

李科长表示:“在付款之后应该马上网签。如果他故意进行欺骗或者利用政策漏洞,也是很难避免的情况。查封法院什么时间来,也不确定。”

律师: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不力

预售五证齐全、现房也办理了“大证”,房产依然被查封,究竟该谁为此负责?北京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琨解释,从目前的监管来说,多为事后备案,房屋前期的抵押情况不纳入行政许可批复范畴。比如,开发商把房子抵押给银行贷款,不影响它拿到预售证。

三亚明星楼盘被查 法院查封的房子为何又被销售?

图为蓝湾产权大证。(央广记者 周益帆 摄)

杨琨指出:“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开发商要拿到的证件有一些前置的行政许可,若条件具备,承担审批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作出证件证照的许可。在审查的过程中,行政机关要考虑法院查封的情况,但是对于抵押情况,目前来看应该不在审查范围之内。而且大多数商品房开发的项目都会有抵押情况存在,尤其是运用贷款资金,一般都会把该项目土地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所以抵押本身并不是是否作出行政许可的考察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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