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条“儿子差点因老爸的失信行为无法被录取”的新闻上了热搜。
今年高考中,浙江温州苍南饶先生的儿子发挥出色,考上了北京某知名大学。正当一家人沉浸在喜悦之中,学校却来电说儿子可能无法被录取。原因是饶先生的一个举动:欠银行20万贷款不还已两年多。
此前他曾被强制执行、纳入失信名单时,执行法官已明确对他告知失信后果,但当时,饶先生心存侥幸,并未正视。这下,饶先生慌了,马上联系了苍南农商银行,分分钟还清20万。
法院向中学建议不录取老赖子女
“父母失信,子女上学受限”,这让人不禁联想到了近日河北衡水桃城区法院的一封司法建议书,该院向衡水市第一中学、衡水中学实验学校等辖区内所有相关学校发出司法建议,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进行限制。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在信中建议:
1.学校招生简章需载明:“报名学生家长必须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记录;
2.对学校所招录学生父母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凡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者,一律不得录取;
3.对已招录学生,有上述情形者,一经发现,应责令退学或转校到公办学校。
以下为司法建议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