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王某被控盗窃罪在密云法院受审,她流泪向母亲致歉。新京报记者 刘洋 摄
无力偿还“校园贷” 大学生盗养母7万
起初借三千元,为还高额贷款继续借贷,最终欠下十多万;以盗窃罪被起诉,受审称为满足奢侈生活
借3000元贷款要还1.7万元,为了还新贷款又继续借贷……深陷各种校园贷款的女大学生王某最终因实在无力还债,盗窃养母7万元。
昨日上午,王某被控盗窃罪在密云法院受审。庭后母女相见,两人泣不成声。新京报记者了解到,两人已解除收养关系,案件将择日宣判。
2017年9月6日,教育部明确“取缔校园贷款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
家里乖乖女 学校“大姐大”
昨日庭审现场,穿着黑色衣服的王某不断哭泣。当法官提到“母亲含辛茹苦养你”时,她哭着说“我对不起妈妈,知道她养我不容易”。
检察机关诉称,2017年7月至8月,王某多次通过微信转账,秘密将养母李女士绑定微信的银行卡内存款转入自己账户,共盗得7万元,用于偿还“校园贷”。
李女士不解的是,家里的乖乖女为什么会盗窃?
她清楚记得,1998年4月下旬的晚上,去朋友家途经密云区某桥附近时,捡到被棉被包裹的弃婴。
“棉被脏兮兮的,什么信息都没留。”看孩子可怜,李女士将弃婴抱回家,边抚养边登报找孩子亲生父母。直到半年后,孩子会叫“妈妈”,她再也放不下了。
虽然有女儿,李女士还是决定留下这个弃婴,通过社会福利儿童收养部门送养的方式,办理相关收养手续并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