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发现,扬州市检察院原主要领导,曾协调申诉人祝士成的退休待遇,但这有待权威部门进行调查。此外,扬州市人大常委会当年启动的个案监督究竟是如何终结的,也引人关注。
被告人祝士成向记者表示,自己是因担任镇纪委书记时,参与查处了一位区领导亲属违法违规的问题,遭到打击报复。出狱后,他向司法机关申诉至今,但都因有关领导的干预而无法平反。他表示,坚持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根据《扬州日报》的报道,祝士成所指的区领导,因贪污受贿已于2017年被判刑。根据扬州市纪委的通报,“这名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接受他人请托,向有关部门打招呼、说情,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记者调查发现,祝士成出狱后,又回到原工作单位——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务员出狱后为何还能回到原单位任职?祝士成解释,自己找过区委领导,辩称这是冤案,要求恢复工作,后来就通知他继续到原单位上班。
祝士成称,2012年,他曾向江苏省检察院申诉,后案件转批给扬州市检察院。时任扬州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宋祥林接访后,认为案件有问题,答应帮其和区政府协调,解决退休待遇。此后,宋祥林的确多次帮其协调,但到2016年区里的领导才给他明确答复,让其按照事业编制退休。
而宋祥林副检察长本人称,只是同情祝士成,帮他找工作而已。
但记者发现,此时祝士成并不缺工作,早在2005年出狱后,就已经回到原单位。祝士成向记者出示了他和宋祥林的短信往来记录,根据短信记录,宋祥林的确答应过为其协调参照公务员待遇问题。记者调查发现,宋祥林疑似和两任区长协调过祝士成退休待遇问题。现任区长徐长金向记者表示,宋祥林的确找过他,仅是打过一个电话,说让祝士成找他,没有表达更多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