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他所说,早在2016年,公安部就举办过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主要围绕刑事、治安、交警等几种在现场执法时遇到的具体问题,统一视频演示了执法的规范与标准。
1、人民警察证是人民警察执法证件,民警执法时应随身携带。便衣民警应该主动出示,着装民警可不出示人民警察证,但在执法对象要求出示时应当出示。
2、民警现场查验居民身份证时,对于执法对象出示身份证、并排除违法犯罪嫌疑的要礼貌放行,出示身份证件并接受查验是公民的法定义务,如果拒绝配合并与民警纠缠,民警可以采取口头传唤,强制传唤等措施。
3、针对怎样规范处置阻碍执法行为的困惑。规范要求民警要有效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固定证据,要向围观群众表明身份、说明情况、争取配合,对于暴力抗拒或阻碍民警依法履职的,劝告无效可使用制服性、驱逐性警械。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公共安全的可以强行带离现场。
4、民警执法时,面对群众的围观拍摄,规定要求,在拍摄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
此外,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进一步研究细化执法情形和执法规范,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线警察和学者的更多思考
在采访中,还有一线警察提出了进一步的思考。在交通管理一线工作了二十年的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五大队民警杨华觉得,所谓“教科书式执法”是对执法人员的最基本要求,但在现实执法中也要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咱们执法人员有执法程序,这是对执法人员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执法人员最基本的一种素养。但是在现实中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情况,比如有的(执法对象)可能是老人、有些可能是孕妇、有些可能是智障,那么面对这种情况时,我们就不能简单的去用所谓‘教科书式执法’去执法了,要针对特殊情况特殊对待。”杨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