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行贿窝案
8名国企高管被查
行贿和受贿都是犯罪,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张东升涉嫌行贿罪。而张继学涉嫌受贿罪,于2015年7月被商洛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西核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韩新华,在任职期间,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公司其他领导干部以虚列“无票费用”的方式,从“西核公司”经销部套取现金568万元,韩新华等领导予以私分,其中韩新华分得120万元。
524厂下属原物业经理的汪某也被商洛市检察院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
上述四人皆因“华兴分公司”的单位行贿而陷入腐败窝案。韩新华落马又牵扯出“西核公司”原副总经理张永刚(正处级)涉嫌贪污罪、原财务部部长曲延荣(副处级)涉嫌贪污罪、原总经理潘某某(副处级)涉嫌贪污罪、原总会计师王忠安(正科级)涉嫌贪污罪。
2018年5月4日,华商报记者从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上述涉案人员已有7人已得到宣判,并已生效。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上述8人中,其中7人判决如下:
商洛市商州区法院判处张继学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没收个人财产568万元。
镇安县法院判处张东升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0万。
商南县法院判处韩新华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120万元。
商南县法院判处张永刚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总和刑期十三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