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继学证实,拿到张东升给他的50万元现金后,他以自己的名义存进银行,之后在招投标的过程中没有难为张东升,使“华兴分公司”顺利通过资质审查,并最终承揽到管委会办公楼的项目。
其实,决定此项“开发费”是“华兴分公司”班子会讨论决定的。时任该公司财务副经理证实:“是按照张东升的要求,我安排出纳把现金交给张东升的”,该笔费用主要用于支付张继学的“开发费”。
为拿到企业职工住宅楼项目
送出高新区一套房和装修费
市场竞争激烈,为了吃得一口“食”,可以说不惜一切代价。
张东升供述,2007年下半年,听到“西核公司”524厂计划建设职工住宅楼的消息后,他们就设法向该厂基建处处长汪某了解情况,为此给其要买一辆车,汪某说不要车,后来给其说买一套房,汪某同意了。
2008年3、4月,汪某打电话约张东升到西高新一处新开的楼盘,他说自己看中了一套房子,现需交定金。张东升说:“当时就用银行卡刷了2万订金,后由公司财务代缴了全部款项,房子总价52万左右”。
汪某当时任524厂下属物业公司经理。他证实,当时厂子准备盖住宅楼,“华兴分公司”想承建,张东升找到他请求帮忙。后来,张东升把购房合同给了他,就说办好了。
大概在2011年时候,张东升打电话问房子装修了没有,汪某说没有。后来过了几天,呼某让到其办公室并给了他10万的银行卡,说是装修费让他拿去装修用,是张东升安排给的。
张东升供述,2010年3、4月,他给汪某打电话说:“最近我们公司要审计,公司的经营开发费用挂账太多,你借我20万元周转一下,以后还你”。关于这20万元汪某证实,当时张东升说心里有点害怕,更害怕出事。于是他就给张东升准备了20万元现金并及时给了张东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