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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调查汤兰兰案 专家正在对申诉材料进行审查

2018-04-27 16:10:14  央视新闻移动网综合    参与评论()人

记者:当时你在的住宿家庭你觉得他们怎么样,对你们好不好?

小晨:还行,对我们还行。

记者:你们当时是怎么个住法?

小晨:在他们家。女的他们那屋住,男的在他家另一个屋住,就是这么个住法。

记者:他有没有对汤兰兰跟对别的住宿生不太一样?

小晨:比对我们好一点,当时认干爹干妈,对她好一点。挺关心她的学习。

记者:这个你是怎么知道的?

小晨:一整就是在饭桌上讨论她的学习情况。

据万秀玲回忆:2008年10月1日,她和丈夫汤继海在田里干活时接到了汤兰兰的电话。

万秀玲:突然之间打这么个电话,说她怀孕了,我就挺吃惊挺意外的。我说你处对象,她说没有,我说没处对象,你怎么能怀孕?她就跟我说,妈我怀孕是我爸的。然后我就挺吃惊的,我说啥?我爱人说咋的了,孩子,老公就说了怀孕是你的,我爱人就这么说,他说是不是不好好上学,学坏了,别让她念了。我说明天去再说,就这样的,完了我姑娘那头把电话就挂了。两天后,也就是2008年10月3日,万秀玲叫上汤继海的堂姐汤玉英和汤玉英的儿子丁福一起去龙镇打算把汤兰兰接回家。汤玉英的儿子丁福也被汤兰兰举报曾经侵害过她。

万秀玲回忆,2008年10月3日他们三人去龙镇打算把女儿接回家,到了汤兰兰的住宿家庭后,汤兰兰的干妈给了她一张B超单。

据刘显恒律师介绍,这两份B超单显示为同一时间、同一家医院、同样一名医生,而检查结果却截然相反。B超单显示报告日期为2008年3月31日,检查结果一份显示“子宫内有胎儿症状”而另外一份显示“子宫未见异常”。

2018年2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目前正对汤继海等人的申诉依法审查处理。那么法院对申诉材料进行审查与案件能否立案再审是什么关系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认为,按照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就是对申诉的案子,人民法院都应当受理审查,受理审查,不等于案件已经立案,立案是受理审查以后的结果。如果认为申诉有理,案件中无论是事实,证据或者适用的法律错误,那么符合法定的再审的条件的,应当立案,启动再审如果不符合立案条件,人民法院就要通知他撤回,如果她不撤回就会给他驳回申诉。

专家正在对申诉材料进行审查与案件能否立案再审进行分析。

张建伟教授认为,围绕这起案件存在的诸多疑问,相关部门进行详尽的调查,不仅对双方当事人来说意义重大,对于司法公信力的树立也影响深远。

越是离奇的案件,越应当回归到司法程序中,经得起司法程序的检验,对这一起案件的进展我们也将持续关注。

(责任编辑:韩佟 CN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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