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黑龙江省高院称在依法审查处理“汤兰兰案”汤兰兰姑姑:很早前提交的申诉)
2月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回应了此前的“汤兰兰案”。黑龙江省高院表示,目前他们正在对汤继海等人的申诉依法审查处理。
2008年10月3日,14岁的汤兰兰(化名)向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龙镇警方写了一封举报信,称其从7岁开始被父亲、爷爷、叔叔、姑父、老师、村主任、乡邻等十余人强奸、轮奸,前后长达7年。2010年10月20日,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1名被告人分别以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嫖宿幼女罪作出有罪判决。宣判后,11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2012年10月26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1月,汤玉梅向最高院第二巡回法庭为丈夫刘长海递交申诉书。
数名被告人被判刑后,拒绝减刑,坚持申诉。该案在2018年1月被媒体曝出后,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反响,2月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对此案作出了回应,“汤继海、刘万友、陈春付、于东军不服生效裁判向我院提出申诉,我院正依法审查处理。”
对于黑龙江省高院的回应,“汤兰兰”的姑姑汤玉梅告诉封面新闻记者,“这个申诉是很久之前提交的了,是在我嫂子出狱以前。当时提出申诉的并不止这四个人,但是包括我丈夫刘长友在内的几个人的申诉都经被驳回了。”汤玉梅表示,目前她自己也不清楚该回应会对案件起到什么样的帮助。
原标题:央视深入调查“汤兰兰案”真相汤兰兰是媒体为一个女孩子取的化名,2008年,当时只有14岁的汤兰兰向黑龙江五大连池警方报案,称自己从六岁开始便遭到亲属、乡邻等数十人的侵害,时间长达七、八年之久。
2008年,五大连池市兴安乡龙山村发生了一起系列轮奸案。几年间,被害人汤某秋(有网文称“汤兰兰”,时不满14周岁)先后多次遭到了十余个亲属和村民强奸(以下简称: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