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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告宜家水杯爆炸索百万 宜家:不能证明是我商品

2018-04-16 18:37:05  法制晚报    参与评论()人

此外,被告方提供的一组证据,证明当天一共有3名消费者购买了同款杯子,三人中一人买了一只杯子,一人买了24只,还有一个买了3只,但都没有原告名字的人购买了杯子,因此已经认为,原告的杯子不是从宜家购买的。

对此,原告方表示,原告王女士是宜家的会员,事发后,曾要求宜家打印其购买的记录,“但是遭到宜家的拒绝,我们要求法院向宜家调取原告2016年的购买记录。”此外,原告代理人表示就这个事情,宜家多次在官网上进行了公告,等于对王女士的这个事情进行了回应。

对此,宜家方反驳称,在官网上的公告,都是基于王女士的自诉,这种方式是客服部门一开始为了处理这个事情,而不是首先核实是否是宜家的玻璃杯自爆造成的。

宜家表示,从2014年至今此款玻璃杯在中国一共销售了61万多只,只有王女士一例的投诉。

“我们通过媒体报道,在网上就搜到了131个相关报道,都是因为玻璃杯自爆导致的投诉,不可能只有原告一例的投诉。”原告方反驳道。

宜家表示,网上的说法本身就没有事实依据,原告也没有核实,媒体的报道是否真实无法核实,网上爆炸的玻璃杯是不是同一款玻璃杯。

宜家的代理人在庭上表示,“由于原告提供了31份证据,有些证据属于当庭提交,因此还需要回去核实证据的真实性后才能发表意见。”

庭审进行了3个小时后,法官宣布休庭。

(责任编辑:刘敏丹 CN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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