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办过猥亵儿童案的金道律师事务所廖志松律师说:“性骚扰对受害人造成的精神伤害是无法挽回的,有的因此得了精神疾病甚至自杀。”
但是性骚扰相比于性侵害,有时取证较难,施加者还会否认,致使受害者在求助法律时经常会遭遇到“立案难、取证难、赔偿难”的三难困境。周律师说,我国很多法律都对此作出了救济措施,如《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0条规定:“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第58条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公交车、地铁等地方,实施袭胸、偷拍裙底等行为,“这些都是触犯法律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轻则会受到行政拘留”,台州椒江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重案中队吴骏说。一旦在公众场合,遭遇上述“性骚扰”行为,大声喝止,还有“报警是个好办法,可以起到震慑作用。”如果发生在公众场合,可以调取监控视频,或者注意找到身边证人。
惊人数据性骚扰无处不在
去年11月25日,美国有线新闻网(CNN)发表《全球性骚扰现状》,揭露世界各地女性面对的无所不在的性骚扰现状。几十年来,性骚扰现象受到全世界关注,每年都有各种机构的调查,数据触目惊心。
亚洲。日本厚生劳动省2016年调查:25岁至44岁的日本职业女性中,超过1/3在工作单位遭受过性骚扰,其中17%的人被男同事提出过性要求甚至被强奸;因为怀孕和分娩而遭受不公平待遇的女性比3年前增长15%,因此出现一个新词:孕骚扰。
据慈善机构“行动援助”统计,57%的孟加拉国女性、77%的柬埔寨女性、79%的印度女性以及87%的越南女性,曾经历过某种形式的性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