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柱庭表示,统一救护车高速路收费标准,需要卫生、交通、公安等部门对救护车进行更加规范的管理,建立严格统一的管理制度,包括救护车的车型、配置标准、对驾驶员的要求等。
焦点3
国外对类似问题有何解决办法?
智能缴费或免收费、先放行后收费
张柱庭介绍,目前对救护车收取公路通行费的国家普遍采取智能缴费方式,比如欧盟国家医疗机构的救护车辆都贴有小标签,经收费口扫描后自动缴纳通行费,费用由医疗机构财务中的公共事务费统一支付,不需要患者个人或救护车驾驶员支付。
法国曾经发生类似救护车被延误事件,之后法国对收费方式进行了调整。法国高速公路运营完全私有化,救护车通过高速公路不免费,但不需要立刻交费,收费站先放行事后收费。法国政府明确规定所有救护车辆在执行抢救任务时,高速公路收费站必须予以优先放行,过路费在事后寄给被救治人或其家属,正常情况而言费用由社保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支付。
不过,并非所有国家都对救护车征收公路通行费。据媒体报道,在日本,急救车辆使用高速公路时分两种情况,如果救护车在救急情况下,不收取高速通行费;如果是一般乘坐救急车辆外出则需缴费。(许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