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网友建议,医院或急救中心可为每辆救护车办理不停车收费的ETC卡,让救护车能够快速通过电子收费通道。
回顾
救护车高速缴费之争已发生多次
记者了解到,救护车高速通行缴费之争并非首次出现,此前各地曾多次发生救护车驾驶员拒缴高速通行费被收费员拦下的事件。
据媒体报道,2015年,山东某医疗机构一辆救护车在前去接一名呼吸困难的病人途中,路过洛口浮桥收费站时,驾驶员拒绝缴费,而收费员认为空车要收费、拉着病号才能免费,僵持十几分钟后救护车掉头返回了医院。
2016年,四川省乐山市夹江县中医院派出一辆救护车从乡下接一位车祸伤者回医院,救护车准备驶出乐雅高速夹江南收费站时,驾驶员和收费站员工为该不该缴12元过路费起了争执。载着伤者的救护车在此停留长达24分钟,最终在伤者家属缴了12元过路费后,才得以驶离。
同年2月,四川荣县华康医院一名70多岁患者急需转院,不料,救护车准备驶出乐自高速贡井收费站时,驾驶员和收费员因为该不该缴13元的高速路过路费起了分歧,致救护车停车长达7分钟,并造成高速路出站口拥堵。最终,救护车缴费后驶离收费站。
■ 盘点
多地对执行任务救护车免征通行费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2009年印发《关于贯彻交通部集中清理违规减免特权车人情车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北京市对9类车辆实行减免通行费,其中就包括设有固定装置正在执行任务的北京市救护车。
广东省在1998年出台的《广东省公路收费站管理办法》中,将正在执行公务并设有固定装置的消防车、医院救护车等纳入免交通行费行列。
黑龙江省在2003年发布的《关于对120急救车辆免征车辆通行费的通知》规定,对正在执行紧急任务并设有固定装置的“120救护车”,一律免征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