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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同一案两度被认定“清白” 两获国家赔偿(3)

男子涉同一案两度被认定“清白” 两获国家赔偿(3)
2018-03-10 00:27:08 中国搜索

追访

“三个企业都没办下去,最受苦的是女儿”

3月9日,陈镪向重案组37号表示,在拿到国家赔偿决定书后,他与法官也进行了沟通,得到的答复是,1227天人身自由赔偿金的具体金额,法院会根据今年5月国家统计局出台的标准,做出核算后发给陈镪。

对于这些年的生活与经历,陈镪表示,2002年他在新疆被抓时,自己还开办了一个小企业,2008年案子不起诉后,该企业已经无法经营,他于是做起了建筑设备出租,但在2012年他再度被拘留、审判,2016年刑满释放后,建筑设备已经成了一堆废铁;去年,他在三亚又开了一个企业,但因为案件审理,企业还是没继续经营下去。

“我觉得这些年最受苦的是女儿。”陈镪说,女儿一直在读中国与加拿大合办的中学,自己因为涉案与妻子离了婚,2012年他再度被查因为家晨钱不够,没办法送女儿前往加拿大读书,女儿因此有些轻度抑郁,出狱后,陈镪凑了些钱将女儿送到国外圆了留学梦,“就当给女儿治病了”。

此外陈镪表示,对目前的国家赔偿数额不满意,准备申请复议。

(责任编辑:李皓 C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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