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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线上销分细则 个人同时绑定机动车不超3辆

2018-02-27 05:15:13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北京出台线上“销分”细则,个人累计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所有人不超过5个

个人同时绑定机动车不超3辆

在绑定页面,可选择绑定“非本人机动车”。 手机截图

“交管12123”APP,点击左上角“机动车”图标进入绑定页面。手机截图

新京报讯 (记者裴剑飞)昨日上午,北京市交通违法自助处理细则正式公布。细则放宽了交通违法自助处理的范围,在原有可自助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市民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和自助处理终端等,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记录。

细则对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业务实行用户管理,明确同一用户同时绑定不得超3辆,累计绑定非本人机动车所有人不得超5人,同一机动车同时绑定用户不得超3人。

未绑定备案仍可线下处理违法记录

据北京市交管局介绍,此次推行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新举措,是北京交管部门按照公安部部署对自助处理范围的适度放宽。

据介绍,自助处理交通违法的范围为:驾驶人办理了绑定备案非本人机动车业务,对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且发生在绑定备案日期后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和自助处理终端处理。

针对近日网上流传的“3月1日起不绑定备案就不能处理非本人名下车辆违法”的说法,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系误读”,不通过网上渠道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驾驶人,依然可以通过各交通支、大队执法站窗口办理。

线下绑定备案需提供6项材料

新规实施后,驾驶人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主要有线上线下两种途径。其中,线上途径为“交管12123”手机APP,只允许申请绑定本人名下车辆和1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且绑定的车辆需为小型汽车或小型新能源汽车。

线下绑定通过交警处罚窗口办理,前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业务受理窗口(北京市指定的办理窗口为北京市交管局车管分所及各交通支、大队车管站),需填写《互联网个人用户注册/变更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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