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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台线上销分细则 个人同时绑定机动车不超3辆

2018-02-27 05:15:13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材料包括车主委托书、双方身份证、被绑定机动车行驶证等6项材料。

看点1

同一机动车同时绑定用户不超3人

据交管部门介绍,为应对“分虫”倒卖驾照分数的行为,此次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措施对绑定机动车的实时数量和历史累计数量都进行了相应限制。其中,对绑定非本人机动车业务实行用户管理,按照互联网用户确定绑定规则,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自助处理交通违法业务。

一是同一用户同时绑定具备相应驾驶资格的机动车不得超过3辆;二是同一用户累计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所有人不超过5个;三是同一机动车同时绑定的用户不超过3人。

北京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第一项和第三项属于旧有规则,即“一张驾照不能给三辆以上车辆销分”“同一辆车不能使用超过三张驾照销分”。第二项则与此前规定有所不同,市民如果现在绑定了三辆车,过段时间后将其中几辆解除绑定,然后再绑定其他车辆,虽然这种操作是许可的,但是累计绑定的机动车所有人,总共不能超过5个。

看点2

一次记12分等6情形不得自助处理

市交管局介绍,自助处理交通违法的范围为,发生在绑定备案日期后、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即单一违法行为的罚款金额在200元及以下,且累计记分不满12分。

存在以下六种情形之一的则不允许驾驶人自助处理,需到违法行为发生地或车辆登记地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一是对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有异议的;二是驾驶人不具备处理被绑定车辆违法记录准驾资格的;三是驾驶人通过自助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可能达到12分及以上的;四是驾驶人或被绑定的机动车属于重点备案、限制处理等情形的;五是交通违法记录不在自助平台、终端传输范围内或无法通过自助平台、终端处理的;六是其他不允许自助处理的情形。

看点3

涉嫌买分卖分者将被禁止自助处理

“现在有一些不法分子非法买卖记分,造成实际违法行为人得不到应有处罚,影响了公安交管部门的执法效果和驾驶人自我约束的情况。”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推行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新举措,除为市民提供便利服务外,还可以防止“分虫”购买驾驶人分数为他人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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