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人强调,“莫焕晶在居民楼内点燃书本、引燃窗帘,该行为具有相当大的危险性,对此莫焕晶主观上能充分认识并预见而未采取任何避免措施,对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依法构成放火罪并应当对全部危害后果负责。”
“我们第一次会见莫焕晶时,她提出,不管我是委托律师还是法援律师,希望帮她还原两个事实真相,一个是她从来没有想过要给林先生家造成人员伤亡,另一个是她没有逃离现场。现在真相已基本还原,被告人只是为了博取感激从而再次开口借钱,其不想造成火灾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希望法院综合考虑莫焕晶放火的主观恶性、事后积极救助行为、酿成惨剧的多重因素、认罪悔罪态度好,对莫焕晶从轻处罚。”辩护人说。
审判长据此归纳了庭审争议焦点,各方诉讼参与人主要围绕莫焕晶放火的真实动机及罪名;物业管理及设施维护、消防救援及管理是否存在不足,能否减轻莫焕晶的罪责;莫焕晶是否存在法定、酌定的量刑情节,能否据此减轻其罪责等问题,充分阐明了各自的观点。
庭审一直持续到晚上8点50分,莫焕晶最后陈述说,“我没有想故意伤害他们,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我对不起他们,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给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我很愧疚,我愿意接受法律制裁,希望法院给我一个公正的裁决。也劝告大家引以为戒,赌博害人不浅,千万不要赌博。”
鉴于本案案情重大,合议庭评议后将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本案择期公开宣判。
本报杭州2月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