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保姆纵火案二审消防员证词首曝光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李东)2018年5月17日上午9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被告人莫焕晶放火、盗窃(上诉)一案。
法庭调查阶段,合议庭成员宣读一审判决书的主要内容。
莫焕晶在陈述其上诉理由过程中表示认罪,但提出本案后果的发生不是其所想看到的。审判长概括莫焕晶上诉状主要内容:一审认定莫焕晶用打火机点燃书本引燃客厅沙发、窗帘等易燃物品及火灾发生后即逃至室外与事实不符;一审量刑时未考虑物业和公安消防部门的责任;莫焕晶案发后在现场等候,第一次讯问即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一审量刑畸重,请求改判。
辩护人主要就莫焕晶到被害人家从事住家保姆的时间、与被害人一家的关系、放火的动机、点火的方式和过程、事先有无扑火的准备、起火后有无灭火或救人的行为、具体采取了哪些行为、案发时所使用的手机及案发后辨认现场等情况进行发问。
莫焕晶承认放火事实,辩称与被害人一家相处甚好,其点火是因为当日凌晨赌博输钱,想点小火再扑火试图再次借钱,事先准备水桶,有试图用水扑火但因紧张而摔跤未能成功、用榔头敲击女孩房窗户玻璃、电话报警、向保安求救、电话通知林生斌等行为。
检察员主要就莫焕晶在公安机关首次讯问时为何未交代放火行为、放火及盗窃动机、个人欠债情况、何时开始赌博、一审认定的放火及盗窃事实是否正确、案发前用手机搜索浏览点火内容相关的网页、起火后为何没有用水桶泼水灭火、为何报警时间晚于朱小贞的报警、为何在辨认现场时才想起来曾经摔倒致头晕等进行讯问。
莫焕晶承认放火罪行及一审认定的盗窃事实、2012年开始赌博、因为赌博输钱产生盗窃念头、不清楚债务情况,并辩称首次接受讯问时未供认放火事实是想回到现场和被害人沟通,因摔倒导致未能用水桶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