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目前还没有对教育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进行明确限制。许多国家明确禁止超前教育,并且出台了《超前教育体系法》。比如,孩子上小学三年级,就不能培训七年级的内容,因为这样会破坏整个教育体系。我国已出台了学前教育‘去小学化’的规定,但在落实上还是流于形式。”熊丙奇说,教育培训机构应该按照工商企业进行管理,不用办理办学许可证,但是应该履行备案制。也就是说,所有的教育培训机构都必须到教育部门备案,教育部门根据备案项目建立起教育风险准备金。这样一来,所有的教育培训机构都被纳入了监管体系,相关部门也可以对机构进行过程性监管。目前我国的前置性审批存在情况复杂、落实困难等问题,备案制不失是一个好办法。
“总的来说,不少教育培训机构都存在无证无照或者各式各样的违规经营问题,相关部门必须依法治教,通过立法来规范所有的教育培训机构,同时也要对教育培训机构的违法经营、超前培训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熊丙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