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澎湃一篇关于【寻找汤兰兰:少女称遭亲友性侵,11人入狱多年其人“失联”】的新闻报道火了,读者讨论很多,原因很简单,案件极其恶劣,堪称令人发指,受害人自称7岁开始被父亲等十余人强奸,时间长达七年,一审11人获刑,二审维持原判。
涉案人即少女母亲目前出狱后喊冤,称存在刑讯逼供等疑点。
这篇报道的问题太大了!杀人诛心,新闻报道也能诛心。
1、倾向明显,瞎带节奏
新闻第一句:14岁那年,正在读初一的汤兰兰(化名)把全家人送进了监狱。
嗯嗯嗯??还能这样带节奏的?
报案的是女孩,抓人的是警察,提起公诉的是检察机关,一审判刑的是中级法院,二审维持判决的是黑龙江高法,两次驳回被告人申诉的是黑龙江高法和省检察院。
请本文的记者告诉我是法院把汤兰兰家人送进了监狱还是汤兰兰自己干的?
报道里这样的带节奏用词实在是太多,不胜枚举。
2、避重就轻,存在误导
2008年10月初汤兰兰写信举报,当月月底警察抓人,2012年案件一审宣判,这中间四年时间,2012年,省最高检又驳回了上诉。总共6年时间,这期间公检法都做了些什么?
怎么查的案,怎么定的罪,文章对法院认定的实锤:受害人的体检报告,法院认定的施害人互证口供要么一笔带过,要么几乎未提。
然而报道却花了大量的笔墨,重点描述了存在争议的证据,以及被告人口述遭到刑讯逼供,包括喊冤。
不把事实法官判案证据摆出来给众人评判,不列出定罪的实锤,用意何在?
原标题:央视深入调查“汤兰兰案”真相汤兰兰是媒体为一个女孩子取的化名,2008年,当时只有14岁的汤兰兰向黑龙江五大连池警方报案,称自己从六岁开始便遭到亲属、乡邻等数十人的侵害,时间长达七、八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