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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瓷房子”将被拍卖 法院和房主双方估值悬殊

2017-07-31 02:47:40  新京报    参与评论()人

鑫泽公司总经理王嘉臣告诉新京报记者,公司总共借给张连志是一亿元本金,利息最初定的是年息36%,后来按照24%执行,因为张连志一直不还钱,利息又减免不少,截止到现在,连本带息一共是一亿三千多万元。

王嘉臣说,单辉实际和鑫泽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他也从未见过单辉。单辉是鑫泽公司前任总经理崔某的朋友,崔某目前也已不在鑫泽公司工作。至于这一亿元是如何形成、如何转账等具体问题,王嘉臣称自己当时还没来鑫泽工作,不了解具体情况。

因为双方对借贷数额的争议,张连志始终未完全偿还鑫泽公司的借款。2016年7月7日起,张连志被东丽区法院以不同理由,连续拘留3次,每次15天(第3次实际执行12天)。第一次的理由是“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第二次是“张连志拒绝申报财产”,第三次理由与第一次相同。

该案件的执行法官为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法官郑某。7月20日,郑以需让天津市高院批准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瓷房子评估价值悬殊之争

尽管面临拍卖,但瓷房子景点似乎并未受到影响。记者看到,7月的几天,瓷房子售票处始终有很多游客排队。一位工作人员说,寒暑假等节假日是旅游旺季,平时一天也能有几百到上千名游客,他们除了春节休息7天以外,其他时间都开馆。

瓷房子作为“天津市著名景点”,网上流传多份“天津旅游攻略”、“天津必去的N个景点”等帖子,均把瓷房子列入其中。

张连志未对记者透露瓷房子每年的收入和利润情况,但按工作人员透露的日均接待游客数量及每张门票50元价格估算,平均每天瓷房子门票收入大概可进账数万元。

2016年8月17日,被第三次拘留后,张连志在东丽区法院签下一份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张连志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向鑫泽公司支付500万元,其后每个月支付50万元,于2017年4月30日前一次性还清所有欠款。

瓷房子经理张帆向记者出示了由东丽区法院开具的缴款凭证,他们从2016年8月份签订和解协议后,一次性支付了500万,之后每个月都付给法院50万,目前已经还了1000万元。但到约定最后一次性还清欠款的期限,他们并未将剩余欠款全部还清。

2017年6月29日,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将于7月22日对“瓷房子”进行拍卖,起拍价为1.4049亿元,几日后又将拍卖时间推迟到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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