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银行办理了新卡后,问题仍然无法解决,卡内的近根本取不出。更令人惊奇的是,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其银行卡已被富平县人民法院冻结了,不单账号内的存款无法支取,还倒欠了16万多。
银行卡突然不能取现
据魏小鹏介绍,大概十年前工厂就和深圳一家银行合作,员工的工资都通过该银行发出,因此在厂区内就设有该银行的柜员机,很是方便。打那时起,魏小鹏就没有换过卡。
在发现自己银行卡不能取钱后,魏小鹏来到了离公司几公里外的该银行营业点进行咨询,并告知自己卡内有近十万,但是如今只显示余额不足无法支取,“服务员也表示有可能是银行卡坏了的问题,建议换卡。”
魏小鹏称,其当时并没能当场就换到新卡。
魏小鹏:“银行卡的身份证信息是一代身份证的信息,现在更换二代身份证后身份证号不同,也一直没有到银行对自己的信息进行更新。”
其表示,银行的服务员要求他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相关身份证明才能办理相关业务。
5月19日,他通过老家中的父亲从当地派出所办好了身份证明,在这份落款日期为2017年5月19日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上注明魏小鹏的尾数为“131”第一代身份证号码已经更号为尾数为“115”的第二代身份证号码,第二代身份证上的签发日期为“2011.01.30”,更号日期应该就在这个日期之前。
由于工厂忙着要搬迁,魏小鹏表示一直都没能抽出空去办理换卡业务,平日里的开销只能从老婆的工资里拿。之前两人约定好老婆每个月不到3000元工资作为生活开销以及给在老家上学的两个孩子和老人家的生活费,而他3000多的工资负责存起来待哪天回老家盖房子和给孩子长大娶媳妇用。
一切的事情都正朝着那个理想的方向行进着
日子无忧无虑
“差点害了妻子的命”
起初魏小鹏未将银行卡换新卡一事放在心上,但一场突如其来的病差点要了妻子的命。5月28日,妻子杨小丽(化名)在起床时突发心脏病,出现头晕、眼睛发黑,胸闷不适等症状,随后被紧急送往附近的龙岗区第三人民医院进行救治,所幸抢救及时,并无大碍,但是医生建议魏小鹏带妻子前往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
魏小鹏说,当天的治疗费用除了妻子医保卡刷了一部分,还有一部分药物需要自费,但直到付钱时,他才记起自己的银行卡无法使用,身上并没有现金,只好向同事借了1000块钱付了药费。
事后接受采访时魏小鹏说:“富平县人民法院和银行冻结我的银行卡,差点要了我老婆的命!”
6月19日一早,魏小鹏就请了假来到了该银行的营业点,因为有了身份证号码,银行很快将新卡换好,但新卡仍然无法取出钱,屏幕上仍出现“余额不足”的提示。
这时,银行的工作人员才通过系统查实他的账号已被富平县人民法院冻结了,不但账号内的存款无法支取,还倒欠了16万多。
魏小鹏说听到这些话时感觉天都要塌了,腿脚一下子就软了,想不明白自己的账号怎么就被冻结了?还欠了那么多钱?
魏小鹏告诉记者,因这两个月的工资还是打到这个卡里,老婆病了没法上班,这些日子都在借钱过日子,家里已经两个月没寄钱回去了,家里人电话来催,只敢说“最近手头紧,马上就有钱了”
账号究竟是谁查封的?
魏小鹏向记者提供一份印戳日期为“20170619”的银行对私冻结信息查询的证明,内容是客户魏小鹏的账号为7902*****4281在2017年5月8日(冻结日期)被冻结,冻结金额为260000.00,实冻金额为96559.85,冻结期为一年。他表示,这是该银行总行给他发的证明,但银行表示冻结账号的不是银行而是富平县人民法院通过法院系统进行冻结的,与银行并没有关系。
于是,魏小鹏经过多次辗转后终于找到了富平县人民法院的电话,但是富平人民法院告诉他是依据被执行人张某峰的身份证信息查询到了其银行账号,并依法对该账号进行冻结查封。
魏小鹏向记者提供另外一份该银行给富平县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回执,回执中明确了该银行已收到富平县人民法院(2017)陕0528执15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2017)陕0528执15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对“被执行人(或者其他法律地位)张某峰”在该行账号为7902*****4281的账户内有存款余额人民币92626.10元进行冻结期为一年的冻结处理,落款时间为2017年5月8日14时17分。
魏小鹏:从该回执中可以了解到,该银行并没有对该账号的真实信息进行核对,因其在回复中依然认为该账号为张某峰的,而该账号实则是我的。
法院回复银行应核实身份信息
近日,南都记者联系了富平人民法院办理该案的法官马魁,他表示是通过最高院总对总查控系统按照被执行人的身份证号码查询到了存款信息,并通过该系统对该存款进行冻结,在这个过程中,银行提供了协助执行的回执。
银行对法院的解释是魏小鹏的身份证和该院被执行人的身份证是一致的,魏小鹏换身份证的时候没有在该银行登记注销,所以导致了在总对总系统中按照身份证号码查询时显示的是魏小鹏的账号,才会出现把该卡冻结的事。
法院目前已经跟银行进行了沟通,如确实冻结错了或者出现其他问题,银行提供相关证明该院就会做出处理,银行应及时更新个人信息。
银行表示,6月26日收到关于客户魏某账户冻结一事问询后,经查,客户魏小鹏在该银行横岗支行由企业批量开户留存的旧身份证有效期为:20230926,该证件真实有效。
今年5月8日,富平县人民法院根据身份证号码对其账号进行了冻结,客户魏小鹏发现卡片无法使用后于5月19日前往当地公安局出具相关证明,并于6月20日前来该行办理身份信息维护。
该银行表示,目前,客户本人已经到该行柜面进行身份信息维护后,不存在旧身份证信息在该行仍存在账户情况。
经查实,富平县人民法院通过该行与法院搭建的查控系统进行查控。查询环节,系统自动根据法院传输的证件种类和证件号码反馈客户账户信息;冻结环节,系统自动根据法院传输的账号完成冻结处理,并将处置结果反馈给法院。目前,该行已经联系富平县人民法院告知情况,同时将协助客户配合提供相关材料,妥善解决。疑点银行在冻结时是否有经过核实身份信息,面对银行和法院的回复,魏小鹏表示很无奈。
“现在你们都没错,难道是我错了?”
魏小鹏告诉记者,在自己账号冻结前后,自己并没有接到相关的电话告知此事,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实施了财产冻结。
而在南都记者和该银行的业务员沟通时候,获知银行和最高院的总对总系统是全自动的,并不受人工辅助就可以进行的。
也就是说该系统并不会根据法院提供的身份证号码进行姓名或者电话号码的核实,而是自动法院对其要求冻结的账户进行协助处理。
在富平县人民法院收到的银行回执中,其实可以发现,账户的名字被默认称了张某峰,并进行了冻结。
7月10日上午,河南居民王君元到华商农村商业银行睢阳支行取出了账户中的4.46万元,却因工作人员一时疏忽,办成了存款业务。其账户瞬间“空增”近9万元。王君元发现这种情况后,立即返回银行,办理了归还手续。
据王君元介绍,当时,他取了4万余元现金,赶到开封办事。可是走到连霍高速民权西服务区时,他下车去卫生间,无意中看了一眼手机,一条短信内容让他大吃一惊:“您尾号1463……存款44600.00元,余额89283.05元。”
“明明是取钱,咋变成了存款?”王君元说,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办错后,肯定非常着急。于是,他马上从民权赶回商丘办理归还手续。
与此同时,银行方面也发现出错了。王君元返回银行时,工作人员正焦急等待。看到王君元时,银行柜员马良和支行会计邵静紧紧地握住他的手,一再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