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回复银行应核实身份信息
近日,南都记者联系了富平人民法院办理该案的法官马魁,他表示是通过最高院总对总查控系统按照被执行人的身份证号码查询到了存款信息,并通过该系统对该存款进行冻结,在这个过程中,银行提供了协助执行的回执。
银行对法院的解释是魏小鹏的身份证和该院被执行人的身份证是一致的,魏小鹏换身份证的时候没有在该银行登记注销,所以导致了在总对总系统中按照身份证号码查询时显示的是魏小鹏的账号,才会出现把该卡冻结的事。
法院目前已经跟银行进行了沟通,如确实冻结错了或者出现其他问题,银行提供相关证明该院就会做出处理,银行应及时更新个人信息。
银行表示,6月26日收到关于客户魏某账户冻结一事问询后,经查,客户魏小鹏在该银行横岗支行由企业批量开户留存的旧身份证有效期为:20230926,该证件真实有效。
今年5月8日,富平县人民法院根据身份证号码对其账号进行了冻结,客户魏小鹏发现卡片无法使用后于5月19日前往当地公安局出具相关证明,并于6月20日前来该行办理身份信息维护。
该银行表示,目前,客户本人已经到该行柜面进行身份信息维护后,不存在旧身份证信息在该行仍存在账户情况。
经查实,富平县人民法院通过该行与法院搭建的查控系统进行查控。查询环节,系统自动根据法院传输的证件种类和证件号码反馈客户账户信息;冻结环节,系统自动根据法院传输的账号完成冻结处理,并将处置结果反馈给法院。目前,该行已经联系富平县人民法院告知情况,同时将协助客户配合提供相关材料,妥善解决。疑点银行在冻结时是否有经过核实身份信息,面对银行和法院的回复,魏小鹏表示很无奈。